2025年11月19日,吉安金融监管分局核准邹寒鸥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行长。
公告内容如下:
吉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邹寒鸥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吉金监复〔2025〕101号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邹寒鸥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九银字〔2025〕19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邹寒鸥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将拟任人的聘任文件报我分局,拟任人亦应在此期间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期限内聘任、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吉安金融监管分局
2025-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