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管理不审慎、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吴忠俊(时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资产集中清收管理中心主任)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管理不审慎,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杨光荣(时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管理不审慎、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吴松华(时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管理不审慎,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贾文(时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4号 | 贷款管理不审慎、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 罚款5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2 | 吴忠俊(时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资产集中清收管理中心主任)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5号 | 贷款管理不审慎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3 | 杨光荣(时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6号 | 贷款管理不审慎、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4 | 吴松华(时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7号 | 贷款管理不审慎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5 | 贾文[时任台江县联社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经理)]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8号 |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