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和不良资产及抵债资产处置不合规,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韦成武(时任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办公室(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穆德(时任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办公室(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杨胜良(时任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理事长、主任,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和不良资产及抵债资产处置不合规,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0号 |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不良资产及抵债资产处置不合规 | 罚款5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2 | 韦成武[时任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办公室(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1号 |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3 | 穆德[时任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办公室(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2号 |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4 | 杨胜良(时任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理事长、主任,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3号 |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不良资产及抵债资产处置不合规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