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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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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对胡福亮、王小仁、王茂波、刘秋平、阮金宝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

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对胡福亮、王小仁、王茂波、刘秋平、阮金宝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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