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对胡福亮、王小仁、王茂波、刘秋平、阮金宝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30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 | 对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对胡福亮、王小仁、王茂波、刘秋平、阮金宝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3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