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6日,普洱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李晨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普洱市分行副行长。
公告内容如下:
普洱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李晨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普洱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普金复〔2025〕47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
《关于核准李晨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普洱市分行副行长的请示》(云农发银任〔2025〕1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晨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普洱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普洱金融监管分局
2025-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