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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对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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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新艺(时任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支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叶志强(时任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金罚决字〔202510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

罚款6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

2

刘新艺(时任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警告

3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支行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罚款30万元

4

叶志强(时任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支行行长)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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