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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银保监分局对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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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9日,海东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贷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并开展保险销售活动,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9.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干战峰(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贷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并开展保险销售活动,作出警告,并处罚5.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韩辉(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贷管理不到位,作出处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康英(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并开展保险销售活动,作出警告,并处罚0.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海东银保监分局对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金罚决字〔2025〕9号

信贷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并开展保险销售活动

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罚款39.2万元

海东金融监管分局

2

千战峰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警告,并处罚款5.7万元

3

韩辉(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信贷管理不到位

处罚款5.5万元

4

张康英(时任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并开展保险销售活动

警告,并处罚款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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