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监管动态 - 正文

台州金融监督管理分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025年09月25日,台州金融监督管理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并购重组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超借款人实际融资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作出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罚款人民币120万元,及相关责任人对王雪萍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未在监管报表中真实反映重组贷款信息;实际拨备覆盖率指标低于监管要求等。作出对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王安菊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作出对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90万元,对周杨、何灵敏、於静晨及相关责任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台州金融监督管理分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并购重组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超借款人实际融资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罚款人民币120万元,对王雪萍警告。

台州金融监管分局

2

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未在监管报表中真实反映重组贷款信息;实际拨备覆盖率指标低于监管要求等。

对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对王安菊警告。

台州金融监管分局

3

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对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90万元,对周杨、何灵敏、於静晨警告。

台州金融监管分局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