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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监管局对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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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8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违规转让信贷资产,作出对机构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对机构罚款40万元,对耿东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郑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对机构罚款30万元,对邱启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杨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天合代理南山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作出对机构罚款5万元,对宿鹏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深圳金融监管局对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违规转让信贷资产

对机构罚款35万元,对黄亮给予警告。

深圳金融监管局

2

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机构罚款40万元,对耿东君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郑岚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

深圳金融监管局

3

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业务数据不真实。

对机构罚款30万元,对邱启民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杨骁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

深圳金融监管局

4

天合代理南山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对机构罚款5万元,对宿鹏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深圳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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