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监管动态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对浙江遂昌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025年0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 浙江遂昌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0万元;对程晓云警告。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销售保险产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17万元;对张育丽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林爱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沈继良警告并罚款1万元。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员工行为管控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罚款70万元;对王俊警告。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和县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对浙江遂昌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浙江遂昌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

对浙江遂昌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程晓云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2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销售保险产品

对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17万元;对张育丽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林爱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沈继良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3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员工行为管控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

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罚款70万元;对王俊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4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和县支公司

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和县支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