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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保监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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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4日,浙江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贷款管理不审慎;数据统计管理不到位。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罚款470万元,对胡彪禁止从事银行业3年,对马焕明、傅丹叶、孙云辉、韩宇坤、孔敏、卢志杰警告。

浙江银保监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管理不审慎数据统计管理不到位等

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罚款470万元,对胡彪禁止从事银行业3年,对马焕明、傅丹叶、孙云、林小辉、韩宇坤、孔敏、卢志杰警告。

浙江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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