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 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5万元;对陈雪霞警告,对王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存款挂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对潘丽伟警告。 浙江庆元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用途不真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浙江庆元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对姚晓玲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 | 对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5万元;对陈雪霞警告,对陈王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
2 | 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存贷挂钩 | 对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对潘丽伟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
3 | 浙江庆元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用途不真实 | 对浙江庆元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对姚晓玲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