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浙江浦江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作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祝洁宁、黄攀攀、陈时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浙江浦江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 | 对浙江浦江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对祝洁宁、黄攀攀、陈时锦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