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郭爱(时任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胡钰寒(时任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塘支行客户经理)与资金中介存在资金往来,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励一鸣(时任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塘支行副行长)与资金中介存在资金往来,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甬金罚决字〔2025〕66号 |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 | 罚款7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2 | 郭爱(时任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授信管理部总经理) | 甬金罚决字〔2025〕67号 |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3 | 胡钰寥(时任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塘支行客户经理) | 甬金罚决字〔2025〕68号 | 与资金中介存在资金往来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4 | 励一鸣(时任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塘支行副行长) | 甬金罚决字〔2025〕69号 | 与资金中介存在资金往来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