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河北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淑阳支行未按规定公示且遗失金融许可证,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河北香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淑阳支行
廊金罚决字〔2025〕6号
未按规定公示且遗失金融许可证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