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收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75万元;对张媛警告。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130万元;对潘建良、叶小平警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190万元;对周国跃、杨漾、金鸣峰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收费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罚款75万元;对张媛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
2 | 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 | 对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30万元;对潘建良、叶小平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
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 | 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罚款190万元;对周国跃、杨漾、金鸣峰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