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 - 监管动态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025年08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收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75万元;对张媛警告。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130万元;对潘建良、叶小平警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190万元;对周国跃、杨漾、金鸣峰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收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罚款75万元张媛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2

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

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30万元对潘建良、叶小平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罚款190万元对周国跃、杨漾、金鸣峰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工商银行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