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25日,贵州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邓永良(时任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风险官)通过以贷还贷延缓风险暴露,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通过以贷还贷延缓风险暴露,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孙肇燃(时任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艳山红支行负责人(副行长主持工作))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艳山红支行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吴兴忠(时任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文支行行长)贷款清收不尽职,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文支行贷款清收不尽职,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陈遵球(时任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逾期90天以上贷款未纳入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90天以上贷款未纳入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1 | 邓永良(时任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风险官) | 贵金罚决字 〔2025〕65号 | 通过以贷还贷延缓风险暴露 | 警告 | 贵州金融 监管局 |
2 |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 | 贵金罚决字 〔2025〕66号 | 罚款30万元 | ||
3 | 孙肇燃时任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艳山红支行负责人(副行长主持工作) | 贵金罚决字 〔2025〕67号 | 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 | 警告 | |
4 |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艳山红支行 | 贵金罚决字 〔2025〕68号 | 罚款30万元 | ||
5 | 吴兴忠(时任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文支行行长) | 贵金罚决字 〔2025〕69号 | 贷款清收不尽职 | 警告 | |
6 |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文支行 | 贵金罚决字 〔2025〕70号 | 罚款30万元 | ||
7 | 陈遵球(时任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 | 贵金罚决字 〔2025〕71号 | 逾期90天以上贷款未纳入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 警告 | |
8 |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贵金罚决字 〔2025〕72号 | 罚款6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