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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金融监管分局对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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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4日,邢台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空转套利行为,作出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桂江(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围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陈东彪(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宗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党红(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赵英豪(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县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胡会英(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薛清泉(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存在空转套利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申新科(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襄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王健(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光明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邢台金融监管分局对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空转套利行为

罚款150万元

邢台金融监管分局

2

王桂江(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围支行行长)

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警告

3

陈东彪(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宗支行行长)

警告

4

党红(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支行行长)

警告

5

赵英豪(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县支行行长)

警告

6

胡会英(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行行长)

存在空转套利行为

警告

7

薛清泉(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营业部总经理)

警告

8

申新科(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襄支行行长)

警告

9

王健(时任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光明支行行长)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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