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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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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重庆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投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修缮,贸易背景审查不严,未按项目进度放款,代理销售保险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内控管理不严、超标准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信用卡分期业务电话营销不规范,现金管理综合服务质价不符,作出罚款共计219万元。傅甫灵(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彭水支行副行长)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投资行为,作出警告。邓鑫(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副行长)现金管理综合服务质价不符,作出警告。苏颖(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城支行负责人)代理销售保险存在销售误导行为,作出警告并罚款0.1万元。徐松(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新民支行负责人)代理销售保险存在销售误导行为,作出警告并罚款0.1万元。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高估不良债权价值,实质是为企业提供融资;不良资产认定依据不充分、收购不洁净;虚假认定实质性重组;低估不良债权实际价值并向原债务人重组方进行转让;通过借新还旧、虚假处置方式掩盖不良,期间弱化抵质押措施造成重大损失,作出罚款共计180万元。黄璀(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业务三部负责人)部分项目不良资产认定依据不充分、收购不洁净,作出罚款5万元。柏燕(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业务二部负责人)虚假认定实质性重组,作出警告。孙俊森(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资产保全部负责人)低估不良债权实际价值并向原债务人重组方进行转让,作出罚款5万元。

重庆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作出行政处罚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渝金管罚决字〔202430

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投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修缮,贸易背景审查不严,未按项目进度放款,代理销售保险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内控管理不严、超标准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信用卡分期业务电话营销不规范,现金管理综合服务质价不符

罚款共计219万元

重庆金融监管局

2

傅甫灵(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彭水支行副行长)

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投资行为

警告

3

邓鑫(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副行长)

现金管理综合服务质价不符

警告

4

苏颖(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城南支行负责人)

代理销售保险存在销售误导

警告并罚款0.1万元

5

徐松(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新民支行负责人)

代理销售保险存在销售误导

警告并罚款0.1万元

6

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渝金管罚决字〔202515

高估不良债权价值,实质是为企业提供融资不良资产认定依据不充分、收购不洁净

虚假认定实质性重组低估不良债权实际价值并向原债务人重组方进行转让通过借新还旧、虚假处置方式掩盖不良,期间弱化抵质押措施造成重大损失

罚款共计180万元

重庆金融监管局

7

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业务三部负责人

部分项目不良资产认定依据不充分、收购不洁净

罚款5万元

8

柏燕(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业务二部负责人

虚假认定实质性重组

警告

9

孙俊森(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资产保全二部负责人)

低估不良债权实际价值并向原债务人重组方进行转让

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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