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1日,大连金融监管局核准王威东方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公告内容如下:
大连金融监管局关于王威东方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威同志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东备〔2025〕5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威东方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大连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
大连金融监管局
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