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1日,江西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对魏文军警告,罚款6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授信管理不尽职;未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张慧警告,罚款6万元;对俞兴华警告,罚款6万元;对游祖平警告,罚款6万元;对游怀勇警告,罚款6万元;对应晓晖警告,罚款7万元;对杨宁警告,罚款10万元;对谢金海警告,罚款10万元;禁止万翔宇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李平警告,罚款6万元;对胡衍斌警告,罚款8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桃苑支行遗失金融许可证;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桃苑支行警告,罚款1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魏文军 | 赣金监罚决字〔2025〕1号 |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 对浦发银行南昌分行罚款30万元;对魏文军警告,罚款6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张慧、俞兴华、游祖平、游怀勇、应晓晖、杨宁、谢金海、万翔宇、李平、胡衍斌 | 赣金监罚决字〔2025〕2-12号 | 授信管理不尽职;未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 对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罚款230万元;对张慧警告,罚款6万元;对俞兴华警告,罚款6万元;对游祖平警告,罚款6万元;对游怀勇警告,罚款6万元;对应晓晖警告,罚款7万元;对杨宁警告,罚款10万元;对谢金海警告,罚款10万元;禁止万翔宇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李平警告,罚款6万元;对胡衍斌警告,罚款8万元 |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桃苑支行 | 赣金监罚决字〔2025〕13号 | 遗失金融许可证 | 对兴业银行南昌桃苑支行警告,罚款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