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8日,扬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建(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扬金罚决字〔2025〕15号 | 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 罚款40万元 | 扬州金融监管分局 |
2 | 王建(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 扬金罚决字〔2025〕14号 |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五年 | 扬州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