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8日,安顺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 1. 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不审慎;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未严格执行员工行为管理规定,罚款80万元。 2. 黄华君(时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持经营层工作副主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信贷管理不审慎,警告并罚款5万元。 3. 许传荣(时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负责人):信贷管理不审慎,警告并罚款5万元。 4. 胡勇(时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管理部经理):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警告。 5. 赵坤(时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峰分社副主任(主持工作)):未严格执行员工行为管理规定,警告。 6. 马乔(时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羊昌分社主任):未严格执行员工行为管理规定,警告并罚款5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安金罚决字〔2025〕1号 | 信贷管理不审慎;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未严格执行员工行为管理规定 | 罚款80万元 | 安顺金融监管分局 |
2 | 黄华君(时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持经营层工作副主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 安金罚决字〔2025〕2号 | 信贷管理不审慎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
3 | 许传荣(时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负责人) | 安金罚决字〔2025〕3号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
4 | 胡勇(时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风险管理部经理) | 安金罚决字〔2025〕4号 |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 警告 | |
5 | 赵坤(时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峰分社副主任(主持工作)) | 安金罚决字〔2025〕5号 | 未严格执行员工行为管理规定 | 警告 | |
6 | 马乔(时任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羊昌分社主任) | 安金罚决字〔2025〕6号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