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4日,大庆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天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负责人)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屈海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 庆金监罚决字〔2025〕4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罚款 20万元 | 大庆金融监管分局 |
2 | 李天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负责人) | 庆金监罚决字〔2025〕5号 | 警告 | 大庆金融监管分局 | |
3 | 屈海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 | 庆金监罚决字〔2025〕6号 | 警告 | 大庆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