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因票据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金罚决〔2025〕9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票据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5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