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周爱云(时任河北武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部经理)对河北武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关联方识别不全面且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监管规定程序审批;违规办理承接贷款,延迟风险暴露;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贷款或流入担保人账户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衡金罚决字〔2024〕19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周爱云(时任河北武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部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河北武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关联方识别不全面且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监管规定程序审批;违规办理承接贷款,延迟风险暴露;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贷款或流入担保人账户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