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河北武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关联方识别不全面且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监管规定程序审批;违规办理承接贷款,延迟风险暴露;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贷款或流入担保人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10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衡金罚决字〔2024〕1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河北武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一、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关联方识别不全面且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监管规定程序审批 二、违规办理承接贷款,延迟风险暴露 三、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贷款或流入担保人账户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10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