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金管罚决字〔2024〕9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晋金管罚决字〔2024〕9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吕福海(时任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客户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