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营金监罚决字〔2024〕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营金监罚决字〔2024〕9号
被处罚当事人
赵凤来(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副行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未经批准自行终止分支机构营业事项负有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