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嘉金罚决字〔2024〕1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金罚决字〔2024〕15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二、李彤(时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客户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贴现资金管控不到位、回流出票人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罚款35万元 二、对李彤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