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嘉金罚决字〔2024〕1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金罚决字〔2024〕1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二、钱红琴(时任金华银行嘉兴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罚款35万元 二、对钱红琴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