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金罚决字〔2024〕18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台金罚决字〔2024〕1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台金罚决字〔2024〕18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恒丰银行台州分行 二、顾博(时任恒丰银行台州分行客户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恒丰银行台州分行罚款150万元 二、对顾博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