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77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7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7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潘其森(时任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职人员发放经营性贷款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处5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0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