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邯郸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齐永刚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任职资格的批复)
邯郸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齐永刚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任职资格的批复
邯金复〔2024〕113号
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永刚副主任任职资格的请示》(永信联〔2024〕8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齐永刚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二、你联社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联社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邯郸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