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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吕金管罚决字〔2024〕8号)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吕金管罚决字〔2024〕8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吕金管罚决字〔2024〕8号)_银行频道_证券之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吕金管罚决字〔2024〕8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交口县融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口融都村镇银行

二、邵荣军(时任交口融都村镇银行董事长

三、王秀生(时任交口融都村镇银行行长)

四、王登梁(时任交口融都村镇银行副行长)

五、张耀心(时任交口融都村镇银行业务部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股东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超比例;利用客户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交口融都村镇银行予以责令改正,罚款100万元

二、对邵荣军、王秀生、王登梁、张耀心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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