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金罚决字〔2024〕1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丽金罚决字〔2024〕1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丽金罚决字〔2024〕1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雷丽(时任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客户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个人贷款管控不到位;公司治理不规范;员工行为管理薄弱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5万元 二、对雷丽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0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