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关于张平菊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关于张平菊任职资格的批复
运金管复〔2024〕10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张平菊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晋中银报〔2024〕19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平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2024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