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毕金监罚决字〔2024〕1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毕金监罚决字〔2024〕1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夏健华(时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行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在贷款过程中附加不合理条件,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