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毕金监罚决字〔2024〕1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毕金监罚决字〔2024〕1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周玲(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