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固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固金罚决字〔2024〕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固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固金罚决字〔2024〕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固金罚决字〔2024〕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原市分行 二、臧晓彬(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原市分行副行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发放偏离服务“三农”定位的贷款且形成风险;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原市分行罚款60万元 二、对臧晓彬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固原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