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皖金罚决字〔2024〕8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皖金罚决字〔2024〕8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金罚决字〔2024〕8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贷后管理不到位 |
行政处罚依据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55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