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金融监管局关于核准李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宁夏金融监管局关于核准李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宁金复〔2024〕78号
宁夏宁东本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李洋任职资格的请示》(宁本村银请示〔2024〕14号)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洋宁夏宁东本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文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该人员出现辞职、解聘、停止担任董事、董事长职务以及受到处分等情形时,你行应当在3日内书面报告我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宁夏金融监管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