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张博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张博任职资格的批复
庆金监复〔2024〕51号
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对张博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庆农商呈〔2024〕4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张博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