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运金管罚决字〔2024〕30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运金管罚决字〔2024〕30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吕晓鹏(时任稷山县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稷山县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超比例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