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一城投公司入股本地银行,促进资源整合与金融稳定)
根据最新的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涪陵监管分局已批准了重庆涪陵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请求。具体来说,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受让重庆市涪陵区洪丽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涪陵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的630万股股份。变更完成后,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该银行的股东,持股比例为7%。
此举也意味着重庆涪陵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需要依法完成股权变更事项,并强化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控股东关联交易,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针对本次城投入股银行的意义主要是于:
一是城投获取分红和投资收益,优化资产结构,是实现市场化转型的重要一步。
二是城投公司的参与还体现了地方政府在金融风险化解中的责任,有助于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支持地方银行发展。
三是有助于缓解这些区域性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同时也为本地银行补充资本,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重庆市涪陵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及保障房建设主体,主要从事涪陵高新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出让等业务,同时还从事租赁、工程施工、驾校培训等业务。重庆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唯一股东,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吴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