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提供虚假的监管统计资料,浙江永康农商行被罚140万元,两位总经理被警告)
7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提供虚假的监管统计资料”的违法违规事实。
温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140万元。
同时,时任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程某浙、时任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童某茵被警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田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