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层批准:这一省减少36家银行,市场每月见证超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退出)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在文件中宣布,已正式批准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包括25家农商银行和11家村镇银行。这一决定是根据辽金复〔2024〕121号文件作出的。
此次吸收合并将涉及接收这些机构的所有有效资产、负债、业务、网点及员工。辽宁农商银行需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吸收合并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合并过程中的事宜得到妥善处理。此外,辽宁农商银行还需向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报告分支机构更名事项,并完成金融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强调,辽宁农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公开信息显示,辽宁农商银行注册成立于2023年9月19日,并于同年9月27日正式成立、揭牌。该银行是由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并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李世江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据悉,本次吸收合并的11家村镇银行实际为本省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随着主发起行被吸收合并,村镇银行也一并被合并。完成吸收合并后,辽宁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仅剩余6家,即大连农商行、东港农商行、凤城农商行、辽宁省联社和沈阳市联社。此外,还有1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排除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多吸收合并动作。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农村银行司近期发表文章,提出加快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减少机构数量和层级,加强集中统一管理。
银行业迎来新常态: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数量连续三年下降
根据监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以及政策性银行。此外,还包括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其他约18类金融机构。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揭示:截至202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总数为4490家,较2022年末的4567家减少了77家,意味着平均每月有超过6家银行机构退出市场。从2021年的高点4602家开始,这一数字已经连续三年下降,累计减少112家。
在2023年中,仅有6家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其中包括3家通过合并新设的农村商业银行、2家新设的消费金融公司,以及1家外国银行与港澳台分行。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银行业以往快速扩张的模式已不可持续。监管层近期不断强调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与风险化解,预示着银行业独立法人数量的减少将成为新趋势。未来,银行业发展将更注重质量提升而非数量扩张。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吴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