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关于核准武立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关于核准武立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金复〔2024〕112号
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武立东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辽振银发〔2024〕5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武立东辽宁振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