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银行是在国务院的同意下,由自治区和兵团共同发起设立的。这家银行是一家以国有资本为主导、民营资本适度参与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新疆银行有17家股东,它是自治区唯一一家省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这次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批复同意的。合并后,新疆银行将承接库尔勒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这一合并事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同时新疆银行需要督促库尔勒银行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的相关事宜。整个吸收合并过程需在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吴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