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关于黄薇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关于黄薇任职资格的批复
伊金监复〔2023〕4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关于黄薇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邮银请〔2023〕2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黄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黄薇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
2023年12月28日
